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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王若英)春運即將到來,思鄉的打工者們已經開始加入搶票大軍,計划著回家團聚。可有些人卻無法回家,因為他們被法院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而被限制購買火車票和機票。1月9日,記者從銀川市興慶區法院獲悉,被限制購票的被執行人小劉托人主動找到該院,要求履行法律義務,請求法院解除其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限制。
   被執行人小劉與小李於2012年簽訂合伙開發項目協議,效益還不錯,後小李因為急需用錢需要撤資,小劉當時答應了其請求,但卻遲遲不返還出資款共計3萬元。在多次索要未果下,小李將小劉起訴至興慶區人民法院並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受理後,通過電話聯繫才知道小劉遠在廣州打工。但在聯繫上小劉後,對方稱自己沒有償還能力,拒絕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執行法官在告知小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承擔的責任後,將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料10多天過去後,小劉突然主動聯繫要求履行義務,並委托其親屬把欠款一分不少地送了過來。這事讓法官有點納悶,後來從其親屬處得知,小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其出行受到限制,無法購買春節回家的火車票和機票,他於是急忙聯繫法院還款。在收到了小劉的欠款後,法院解除了小劉的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限制。
   據瞭解,從2014年1月以來,興慶區法院將老賴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其中包括134個單位,494名個人,通過鐵路、民航、銀行等部門的信用懲戒措施,壓縮了老賴的生存空間,使得很多老賴不得不主動前來履行義務,從而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樹立了司法公信。  (原標題:一老賴為回家主動找法院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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